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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吸收合并:是公司合并的一种形式,即公司兼并,一个公司主体接纳一个或一个以上公司加入本公司,加入方解散并取消原法人资格,接纳方存续。与公司新设合并不同,公司新设合并是公司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立一个新公司,原合并各方解散,取消原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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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刊登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注册资本和减至注册资本的数据;(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登报范本) 减资公告:xxxx公司(注册号:11024252667xxxx)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金,由500万人民币减少为200万人民币,请债权人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请求。 特此公告 企业公告范围: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变更公告、股权转让公告、债权转让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离职声明、商业声明、合并公告等各类启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