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是拟上项目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申请,是投资机会的具体化,是项目得以成立的书面文件。应对申报的理由及其主要依据、项目的市场需求、生产建设条件、投资概算和简单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作出概要叙述。项目建议书一般由提出项目的单位或部门编写,也可由他们委托的有关设计院或咨询公司经调研后编写。
项目建议书:由项目投资方向其主管部门上报的文件,目前广泛应用于项目的国家立项审批工作中。它要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项目建议书的呈报可以供项目审批机关作出初步决策。它可以减少项目选择的盲目性,为下一步可行性研究打下基础。
可研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解析:两者在目的上的区别是,项目建议书只是从宏观层对项目进行初步选择,而可研报告需要从多个维度论证项目是否可行,前者是选择项目,后者是论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