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承包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的承包资质。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私营企业登记
(一)执法内容及期限
依照《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各类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凡手续完备、证件、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办理完毕:
1、私营企业名称预先登记,3个工作日;
2、私营企业开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
(二)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⑴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善证明,申办合伙企业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