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工作不仅要从技术下工夫,更要建立一整套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以减少施工中各的配合问题,建立以甲方、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为主的统一领导,由专人统一指挥,解决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作为甲方、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要全面了解、掌握各的工序,设计的要求。这样才有可能统筹各的施工队伍,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有序到位。
建立严格的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制度。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是做好协调管理工作的关键。此时的工作已从图纸阶段进入实物阶段,各之间的问题更加形象与直观,问题更容易发现,同时也容易解决和补救。通过各部门的认真检查,可以把问题减少到小。
作为监理工程师,要善于不断地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施工中协调部分的常见问题包括: 电气部分与土建的协调;给排水与建筑结构的协调;建筑的外表、功能与结构的关系;各种预制件、预埋件、装饰与结构的关系、施工的特点、要求;各辅助之间的协调等。
产品质量的好坏与从业人员的水平素质不可分。在搞好管理的同时,应加强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新技术产品的了解掌握。培养施工人员的敬业精神与细致的工作作风,施工中不遗琐碎,不留后患。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务的承包,而是服务,工程监理机构将尽一切努力进行项目的目标控制,但它不可能项目的目标一定实现,它也不可能承担由于不是它的缘故而导致项目目标的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