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花灯是由传统花灯发展变化而来的,它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光源制成。型、色、声、光、动有机结合;现代科技含量增大,既具有浓郁的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花灯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产物,兼具生活功能与艺术特色。花灯是数千年来重要的文化,它酬神娱人,既有“傩戏”酬神的功能,又有娱人的价值,现代社会多于春节、元宵等节日悬挂,为佳节喜日增光添彩,祈求平安。
早期演出是与会火(社火)结合。会火由灯会(灯班)组织举办,于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活动,演出前要举行"迎灯神"仪式,并由管事向各处投送灯帖。演出队伍由写有"太平花灯"的大灯和写有"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字样的各形彩灯,随后依次是过山号和文武乐队、狮灯龙灯队、武术杂耍队、高跷、旱船、跑驴、秧歌、秧老鼓、霸王鞭及彩装的剧中人物或"鹬蚌相争"、"大头戏柳翠"(或为:大头和尚戏柳翠)等故事人物,沿途表演,向接了灯帖的人家祝贺。
茶灯、地花鼓等民间歌舞演出的盛况,明、清两代地方志书有许多记载。其演出形式大体为两种:一是有人物故事的“丑、旦剧唱”,被称为地花鼓、竹马灯、打对子和对子花灯等;二是“联臂踏歌”的集体歌舞,习惯称为“摆灯”和“跳灯”。
花灯舞蹈是云南花灯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花灯舞蹈有只舞不唱的如《狮舞》、《猴棉花》等,有集体性的歌舞,如《连厢》、《拉花》等。花灯戏的行当,原来只有男女二人,以后才分为生、旦、丑三个行当,当花灯戏演出中型、大型的角色众多的剧目以后,又增加了其他行当。
花灯在形成了载歌载舞的形式以后,艺人们经过多年实践,将生活中的各种动作和民间武术加以艺术加工,创造和发展了风格不同的文、武花灯。文花灯秀丽洒脱,武花灯健美刚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