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环节对报废汽车废弃物的不规范处理将造成环境污染。主要体现在报废汽车的废油、废液、废电池、汽车破碎残渣(ASR)及有毒废弃物(含铅、汞、镉、铬等),如不经过严格的回收处置将对土壤、水体和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因此,加速淘汰「黄标车」,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是控制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
从世界辆汽车诞生开始,汽车对促进社会进步,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改变人们的精神生活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于我国绝大多数的购车者来说,汽车算是一件昂贵的商品。而汽车在接近或到达报废期时并不是完全不能使用,所以车主往往舍不得报废,希望能够继续利用其“剩余价值”,或是卖上个好价钱。但是目前正规的拆解厂,所能给的收购补偿又远远达不到车主的预期,甚至还不如卖废铁。对此,有关人士建议,为了全社会的交通安全,在严格管理废旧汽车回收业务的同时,能否出台鼓励、促进车主(尤其是小型汽车)自愿进行车辆正规报废,提高汽车报废补贴的举措无疑将会改善报废汽车回收的现状。
车辆到了报废期后,应当到具备合法资质的回收公司办理报废手续,但有些车主认为到了报废期车辆还能再开一段时间,嫌报废吃亏,有的人开着报废车继续行驶,有的将报废车转卖或转借,有的将车辆零件拆成“拆车件”私自买卖,殊不知车辆到了报废期如不及时报废,会有很多潜在的隐患。
据了解,在全省范围内已经开展和拟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都要进行申请资质认定。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取得资质认定的回收企业拆解经营场地发生迁建、改建、扩建的,须重新申请企业资质认定。通过资质认定的,换发《资质认定证书》;未通过资质认定的,由省商务厅注销其原《资质认定证书》。企业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上传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经省商务厅核准后换发《资质认定证书》。
随着汽车的逐渐发展,以及汽车价格也不断便宜。越来越多的汽车流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也正因为汽车的不断更新,使得产生越来越多的报废车。相信不少车主可能对于报废车不是很了理解,以及如何处理报废车。
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报废车由于汽车的部件老化或是损坏。导致车主在行车的过程中,由于汽车部件的故障而导致汽车不能灵活的操作,从而使车主在应对紧急事件不能有效的做出应对,非常容易发生交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