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回收、目前我国购物卡市场在万亿元规模以上,购物卡销售基本占到商业零售企业年销售额的20%左右,实名制等措施一旦严格实施,将使购物卡发行有所减少,进而影响商业零售类企业的业绩。购物卡就相当于现金,谁拿到都可以用。因为相当一部分购物卡是亲友送的,有的卡甚至多次转手送人,如果办卡人冻结,往往就会造成许多不必要的纠纷。顾客办理购物卡时,可以选择记名卡,这样更方便挂失和补卡。
购物卡回收、之所以现在购物卡回收行业发展速度如此之快,不仅仅是因为给买卖双方都能得到更好的优势,主要原因就是对于环境污染也有一定的治理作用,因为避免大量的购物卡回收被丢弃处理,所以既能避免浪费资源,还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其次,通过正规的公司进行服务,为广大客户带来更好的服务体验价格定位合理,避免出现购物卡回收资源浪费的情况,还能得到一定的资金回报,所以大家对于这个行业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发展前景就会得到全面推动,行业发展优势也会更加明显。
当您用不完时,市场上或者网络上也有人回收购物卡。在发卡单位使用时,不需要密码,直接给收银员刷就行了,打印的凭条可以看到余额。送来的无任何明的、小量多次的购物卡,则显得踏实自然、顺乎“情”谊。这种方式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双方一拍即合、易于交易。
除了实名制以外,《意见》还指出,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2011年5月底,针对公款消费和收卡受贿等问题,央行、监察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2011年11月23日,就《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小额支付服务市场创新的客观需要,商业预付卡市场发展迅速。
针对商业预付卡的发行,《意见》作出明确规定:未经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一经发现,按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金融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发行预付卡。对于一些发卡企业挪用预收资金的情况,《意见》也明确要求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