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剂通过对物体表面进行处理,该处理可能是物理作用的吸附或包覆,也经常是物理化学的作用。目的是改善或完全改变材料表面的物理技术性能和表面化学特性。
砌筑砂浆指的是将砖、石、砌块等块材经砌筑成为砌体的砂浆。 它起粘结、衬垫和传力作用,是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水泥砂浆宜用于砌筑潮湿环境以及强度要求较高的砌体。
水泥是砂浆的主要胶凝材料,常用的水泥品种有普通水泥、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和复合水泥等,具有可根据设计要求、砌筑部位及所处的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水泥品种。选择中低强的水泥即能满足要求。水泥砂浆采用的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大于32.5级;水泥混合砂浆采用的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大于42.5级。如果水泥强度等级过高,则可加些混合材料。对于一些特殊用途,如配置构件的接头、接缝或用于结构加固、修补裂缝,应采用膨胀水泥。 [1]
基本要求 1.砂浆拌合物的和易性应满足施工要求,且新拌砂浆体积密度:水泥砂浆不应小于1900千克/立方米;混合砂浆不应小于1800千克/立方米。砌筑沙浆的配合比一般查施工手册或根据经验而定。 2.砌筑砂浆的强度、耐久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3.经济上应合理,水泥及掺合料的用量应较少。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 1.水泥混合砂浆配合比计算
检验砂浆强度时至少应采取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为基准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泥用量比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10%,在沉入度、分层度合格的条件下,可将用水量或掺合料用量作相应调整。三组配合比分别为成型、养护、测定28d砂浆强度,由此确定符合试配强度要求的且水泥用量低的配合比作为砂浆配合比。
砌筑砂浆应采用砂浆搅拌机进行拌制。砂浆搅拌机可选用活门卸料式、倾翻卸料式或立式,其出料容量常用200L 。 搅拌时间从投料完成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小于2分钟。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小于3分钟。 3、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分钟。 拌制水泥砂浆,应先将砂与水泥干拌均匀,再加水拌合均匀。 拌制水泥混合砂浆,应先将砂与水泥干拌均匀,再加掺加料(石灰膏、黏土膏)和水拌合均匀。 掺用外加剂时,应先将外加剂按规定浓度溶于水中,在拌合水投入时投入外加剂溶液,外加剂不得直接投入拌制的砂浆中。 砂浆拌成后和使用时,均应盛入贮灰器中。如灰浆出现泌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再次拌合。 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分别在拌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高气温超过30度时,分别在拌成后2小时和3小时内使用完毕。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