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粉尘作业环境中,往往会存在各类粉尘和粉尘云堆积,当这些粉尘云堆积到一定的厚度,并遇到高温、火花、静电、摩擦、雷电等条件,在一定的密闭空间会发生爆炸事故。2014.8.2昆山金属粉尘爆炸、2015.6.27台湾游乐园面粉爆炸事故,2019.11.1广东中山的爆炸事故。。。。。。一则则触目惊心的粉尘爆炸事故给人们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也给生产事故敲响了警钟。 在可燃性粉尘中,金属粉尘是属于为危险的爆炸性粉尘。常见的金属粉尘包括:铝粉、锌粉、钛粉、锆粉等。这类金属粉尘都是属于导电性粉尘,属于ⅢC类。危险级别的爆炸性粉尘。如铝粉的高温表面堆积粉尘层(5mm)的引燃温度为320℃,粉尘云的引燃温度为590℃,粉尘平均粒径为5-15μm,爆炸下限为37-50g/m3。
按照IEC的标准,可燃性粉尘危险场所区域划分:20区、21区和22区 20区:指空气中爆炸性环境以可燃性粉尘云的状态连续出现,长时间存在或者频繁出现的场所。在金属粉尘场所中20区包括管道、除尘器内部;持续进行金属制品磨削、打磨、抛光、抛丸喷砂的作业部位和机械加工设备内部的粉尘收尘系统及装置等。 21区:指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空气中爆炸性环境以可燃性粉尘云的状态可能出现或偶尔出现的场所。在金属粉尘场所中21区往往是指非持续进行铝镁制品磨削、打磨、抛光的作业部位;没有GB/T16758的要求设置吸尘排风罩,存在粉尘飘散的整个厂区;除尘系统管道、除尘器的清灰口及清灰口作业周围2米区域;机械加工设备的粉尘收尘系统及装置的清灰口及清灰口作业周围2米区域等; 22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空气中爆炸性环境以可燃性粉尘云的状态不可能出现的场所,如果出现也仅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范围包括超出21区周围3米的距离(垂直向下延伸至地面或楼板水平面);存在两处(含两处)以上的22区的整个厂房。
定期对这些爆炸性粉尘环境进行防爆检测和防爆检查是防止和降低爆炸事故发生率的手段之一。对这类型场所的防爆检查了一系列的标准,并规定3年/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此进行检测,以此规范其现场防爆检测的相关技术要求。
主要依据标准有:
1、GB 15577-2007《粉尘防爆规程》
2、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拠范》
4、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部分通用要求》
5、GB/T 17919-200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6、GB 17269-2003《铝加工粉尘防爆规程》,针对镁铝加工场所
7、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规范》
8、《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8号)操作要点等
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原则:
1.要满足危险场所划分的危险区域来选用相应的电气防爆类型;
2.要根据危险环境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种类来选择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温度组别;
3.考虑其他环境条件对防爆性能的影响(例如:化学腐蚀、盐雾、高温高湿、沙尘雨水,或振动的影响);
4.安装使用维护的性;
5.选用具有防爆合格证以及相应认证的产品。
对于0区场所,防爆电气设备只能选用“ia”等级的本质型。但国际电工会IEC60079-2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6部分:Ⅱ类0区电气设备的结构,试验和标志》对0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做了详细规定,规定中的结构类型已经不仅仅是ia防爆类型。目前ma防爆类型和防爆型s均可以应用于0区场所。
本安型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
1)没有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关联电气设备安装在场所;
2)关联电气设备的供电电源不应超过铭牌规定的允许电压;
3)关联电气设备与本安电气设备间连接电缆的分布电容和电感应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关联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要求接地(如齐纳栅接地应设两根接地线,且接地电阻应小于1欧姆);
5)本安电路的电缆应与其他电路分开走线;
6)连接电缆或导线的截面应满足规定要求,并满足500V绝缘要求;
7)不同本安回路的连接电缆或导线应采取屏蔽措施,屏蔽层应在场所接地。
目前国内针对具有爆炸性粉尘这些行业和场所的检查有相关的标准,下面列举部分供参考。
GB15577-2007 粉尘防爆规程
GB17440-2008 粮食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标准
GB17918-2009 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AQ4229-2013 粮食立筒仓粉尘防爆规范
AQ4230-2013粮食平房仓粉尘防爆规范
AQ4232-2013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18245-2000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19081-2008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16543-2008高炉喷吹烟煤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17269-2003铝加工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T16505-199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 17919-200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12476.2-201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GB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规范
G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
防爆电气设备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相关规定,电力设计应按照G058的有关规定执行。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选型。 (1)防爆电气设备的选项。除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的11区环境采用防尘结构(标志为DP)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及其他爆炸性粉尘环境11区均采用尘密结构(标志位DT)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并按照粉尘的不同引燃温度选择不同引燃温度组别的电气设备。 (2)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3)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绣蚀,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他油漆。管径为25mm及以下的钢管不应少于5扣,管径为32mm及以上的钢管不应少于6扣。 (4)钢管配线应在下列各处装设防爆挠性连接管:电机的进线扣,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 (5)在20区,21区和22区内不宜用移动式电气设备。若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导线应选用YC或者YCW橡胶电缆。 注:G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将粉尘爆炸场所分为10区和11区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规范》将粉尘爆炸场所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粉尘爆炸场所的现场检查一般有哪些检查项目呢?
1.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2.工艺设备
3.防雷防静电
4.防爆电气设备
5.通风、除尘
6.消防 7.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