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公司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公司注销为什么一定要登报?
公司注销登报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我国《公》规定,当公司所属人注销公司申请开始后需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公司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公告,记住一定是要省级以上的,公司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注销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即公示主要是为了让公司的税务债权的清算,所以注销公司一定要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