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制造样品的设计参数应当具有代表性,制造工艺应当覆盖申请产品范围。焊接锅炉的制造工艺应当包括成形、焊接、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和耐压试验过程,A 级锅炉产品还应当有热处理过程。
如果 1 台试制造成品和 1 台在制品不能完全包括前款要求的制造工艺,可以通过增加试制造样品来达到对所有制造工艺的覆盖。
铸造类等非焊接锅炉的制造工艺应当包括铸件组装、耐压试验及其他必要的制造过程。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锅筒、膜式壁、蛇形管及集箱制造设备,应当满足本附件 B1.2.1.3 条的相应要求。锅炉范围内管道制造设备,应当包括切割设备、弯管设备、坡口加工设备,氩弧
焊、埋弧自动焊、焊条电弧焊焊接设备,以及在线预热等设备,满足制造需要的热处理炉(外委的不要求)。
余热锅炉
余热锅炉应当参照相应级别的锅炉制造许可条件执行。特殊结构的余热锅炉,可以根据产品结构特征适当降低条件要求,但是在制造许可证书上应当明确限定具体产品范围。
试安装
试安装应当是相应级别的锅炉整机安装工程;A 级试安装样品应当为散装锅炉,如果试安装样品为整装锅炉,则应当在许可证中给予限制;
试安装工程的设计和受压元件制造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试安装工程应当经耐压试验、总体验收合格。试安装工程需要投入使用的,其试安装过程应当接受监督检验。
锅炉试安装前,安装单位凭许可受理决定书向施工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告知(注 B-9);深圳力嘉咨询为企业申报锅炉安装维修改造资质提供咨询服务
质量工程师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当配备质量工程师。A 级许可制造单位质量工程师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和相关工作经历;B 级许可制造单位质量工程师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和相关工作经历。
许可期限
(一)许可实施机关接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并将签署意见的申请书返回申请单位。
(二)鉴定评审机构在接到鉴定评审约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安排,在3个月内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并在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后的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报告。
(三)许可实施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批准手续,并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四)申请书被批准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年内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大型设备可以延长至2年,否则应当重新办理申请受理手续。
问:申报行业资质要有什么条件?
答:根据不同的行业资质的等级,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具体请联系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问:申报行业资质的时间要多久?
答:根据不同资质的要求和条件,时间一般是2个月--8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