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认定申请书; 2. 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中,随机抽取组成组。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小组办公室在“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第十三条 企业获得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十四条 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
建立材料、工装准备控制制度 财务部门在每月的月底处理完所有的研究开发项目的领料单、出库单。财务部门和研发部门每月核对领料情况,财务部门作为研发费用记账依据的原材料领用单经过研发部门有关负责人签署。财务部门依据各研究开发项目的工装准备费用单据计算各项目的工装准备费用。
其实是高企审核的核心,不仅仅关系到了量化打分。更关乎到了研发费的审计和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审计,这一点后面再说。 先说其中跟有隐含关系的一点,那就是科研成果。 所谓科研成果,其方式有两种: 1、一句话概括科研工作结束后得到的技术点也就是所谓的技术诀窍; 2、知识产权(、软著,申请知识产权自然就包含了技术点)。 这两者的区别在于:证书是科研成果在技术指标和认可度上的佳,根正苗红。而技术诀窍,虽然包含了技术点,但隐含了意思就很简单,这虽然是一个技术点,但是还没达到申请的级别。 在目前国内相对宽松的审核制度下,如果连实用新型都无法申请的技术点,其技术含量和被认可的程度可想而知。评审自然也清楚这一点。所以,在没有下的科技成果更容易被否。为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被认可度,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部分:科技成果的材料用证书而不是所谓的技术诀窍,显得更为有利。而高企一般情况下审核的是企业年的材料。 由此计算:每年不低于5个科技成果转化,即15-18个,相对是保险的。 所以,如果从知识产权得分的细则深入研究会发现,的数量越多,得分高的可能性越大。根据企业所属领域并不一定都要一味追求发明,特别是对于配方类的发明其技术含量未必比实用新型高,只是因为配方和方式方法只能申请发明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