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文件编制的格式出问题,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况发生。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况:
1.投标书的装订格式没有按照要求将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分别装订,开标一览表没有单封装;
2.技术部分违背了不准有公司名称和标识的规定;
3.封装不符合密封要求;
4.现场检查时对手故意破坏封装;
5.漏填报格式表格。在招标文件格式章节中的表格,由于投标文件组成中没有要求该表格,投标人没有填报。此类问题将按照格式不符合要求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扣分;
6.未按照表格标注的内容填写。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避:
1、表格下方的“注”,实践中经常将该注内容删除而导致无效投标。特别是“开标一览表”的“注”不能删除,因为该“注”包括项目总价所含的各种费类,如果没有该注内容,将存在价格方面的实质性差别。
2、编制目录时,标题层级的设置应有利于评委查阅。投标文件分册装订时,应统一编排目录和页码,且每册均应设置目录页。另外目录内容从顺序倒文字表述要与招标文件一致,还要注意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的编号、页码、标题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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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的标前会议提出问题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对合同和技术文件中不清楚的问题,应提请说明,但不要表示或提出改变合同和修改设计的要求;
2.提出问题时应注意防止其他投标人从中了解到本公司的投标机密;
3.不宜在会上表现出过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