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中大型医院自建消毒供应中心,可以直接将软器械洗涤烘干设备植入到消毒供应室,单软器械后整理区域。
2.现有医院如果场地不受限制,在消毒供应中心下属增加立的软器械清洗处理机构,清洗后的手术包由消毒供应中心灭菌处理。普通医纺保持原处理办法(洗衣房自洗或外包)。
3.中小型医院可直接在供应室内增加软器械清洗和烘干设备,或者增加或者直接增加软器械洗脱烘一体机
医疗洗涤与消毒应注意的问题
一、洗涤原理
洗涤五要素是机械力、温度、时间、清洁剂、洗涤程序、水是介质共同作用的结果,只有这些正确运作才能洗出的布草。
二、洗涤质量控制点
(1)分检:
洗涤前分检,脏净污渍分开,深浅颜色分开,不同面料分开,以利于控制成本和洗涤质量。
(2)机器装机量为洗涤剂承载量的85%,不要超载。
(3)医疗布草都应进行预洗,用20-30℃左右的温水,洗涤3-5分钟,这不仅可以清除布草表面的各类污垢、药渍、血渍,同时有清除大量微生物细菌功能,为主洗清除布草纤维内的污垢做好准备。对重垢布草,加入适量洗衣粉以增强污垢溶解、分解力。
(4)主洗时要掌握好“低水位”的控制,一定要将加热过程中蒸汽的含水量预留出位置,国际上推荐50kg洗衣机主洗水位(主洗加入水+蒸汽含水量+冲料水)应在15公分为宜。
(5)清洁剂投入量应根据污垢的种类和脏净程度适量增加或减少,主洗洗液浓度应控制在0.3-0.5%为标准的去污值,PH值应在10-12,清洁剂才能发挥佳去污效果。而消毒剂(彩漂或氯漂)一定要晚一些投放,水温60℃以上投入才能发挥佳效果。
(6)油渍、污渍较多时,可加入去油去污增白剂或乳化剂,以去除油、膏、脂、霜类含油性污渍。
(7)根据医疗织物蛋白性污垢较多的特点,建议:主洗分两步洗,加入强力医用洗衣粉,30-55℃间洗涤5-10分钟后,开启蒸汽到80℃再洗8-10分钟。低温洗涤可清除人体排泄污垢、血迹、药渍;而高温可杀菌、消毒,增加织物的亮度。
(8)洗衣机操作上,一定要掌握“逐步降温”的原则,主洗程序结束之前3-5分钟加入冷水,缓慢降温再排水,以防止二次污染现象的发生。
(9)投水一定要干净(至少投水三遍,中间脱水一遍),
(10)中和酸剂在后一次投水时加入,控制好PH值符合人体皮肤安全值(6.5-7)。
中和酸剂可中和残留碱,增加织物的白亮度,防止出现泛黄现象,保持织物使用寿命,同时起到保护皮肤的作用,抑制微生物菌群的滋生,柔顺剂在后投水时与酸剂同时加入,可使织物更加柔软、舒适,并能消除静电对人体的不良影响。
医疗织物洗涤的特点是既要去污又要消毒在洗涤过程中要严格防止布草的交叉感染,这是医疗布草洗涤特别重视的一个环节。我国卫生部、疾控中心等都多次公布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法规等规定。
医院布草洗涤规范
一、洗涤工作区区域划分要求
1、洗涤工作区分为清洁区和污染区,污染区与清洁区应有隔离屏障,应有明显标识;各区内的不同工作区域应明确划分,应有明显标识。
2、污染区包括未洗涤布草的接收、分类、洗涤及所使用的受污染车辆的存放处。
3、清洁区包括洗涤后布草的烘干、熨烫、修补、折叠、质检、存储、出厂分发及运送清洁布草车辆的存放处。
二、布草的接收与分类
1、接收布草应进行分类,宜分为工作人员布草和病人布草;普通病人布草和特殊感染病人布草;手术室、产房等科室病人布草,有明显污染的布草,成人布草和婴幼儿布草等。
2、洗涤机构对所接收污染布草的分类应在污染区进行,在医院对污染布草的分类应在病房的污染区进行,不应在洁净区、病房内进行。
三、洗涤过程要求
1、婴幼儿布草应专机洗涤,并应专机。
2、产房、手术室等科病人布草应专机洗涤,并应专机。
3、有明显污染的布草应专机洗涤。
4、工作人员布草与病人布草应分别洗涤。
5、有特殊感染的病人布草应专机洗涤。
6、洗涤应按“洗涤流程”所示的洗涤的预洗、主洗、漂洗、中和的步骤进行:
主洗洗涤分为热洗涤和冷洗涤两种洗涤方法,宜根据织物,被服的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热洗涤方法:水温≥70℃,洗涤时间25min或水温≥90℃,洗涤时间10min;
冷洗涤方法:使用有效氯含量250mg/l—400 mg/l的消毒液浸泡,浸泡时间≥20min。
后一次漂洗结束,中和后水的Ph值应为6.5-7.5。
四、整理
应按“洗涤流程图”中所示的烘干、熨烫、修补和折叠步骤进行。
五、质检
洗涤后的布草应按“外观整洁、不变形、无破损、无水渍无污垢。无异物、无异味”的要求逐批进行检验,不符合要的应进行返工。
六、包装
1、清洁布草使用的包装材料应清洁、完好无损。
2、污染布草的包装使用后应及时清洁或消毒。
七、储存
1、清洁布草的储存区应清洁干燥,无霉菌滋生。
2、清洁布草的储存时间不应超过1个月。
3、清洁布草应于干燥、通风的物架上保存,距离地面≥20cm,距离墙面≥5cm,距离层顶≥50cm。
八、运输
1、应使用密闭车辆运输。
2、污染布草与清洁布草不应混装。
3、布草应包装运输。
4、运送过污染布草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洁或消毒。
九、验收
1、洗涤后的清洁布草交付委托方时,应由委托方验收。
2、验收后,应有验收记录。
3、记录应包括布草的名称、数量、质地、外观、作业方式、洗涤时间、送取时间、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清洗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监督单位名称及电话。记录应有专职质检员和业务员签字;应有清洗机构盖章。
4、记录应一式三份,一份清洗机构存档,一份附在洗涤后的清洁布草的外包装上,一份交委托单位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