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依法予以补偿。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养殖禽舍及养殖场内必要的附属场所用地属于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因此,建设养殖场并没有改变原土地用途,无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方不能以养殖户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随意进行强拆。
近年来,很多农户都在农村地区建起了养殖场,发展起了养殖业,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因建设房屋、高铁、高速公路等需要,很多田地等开始征收拆迁,其中也有养殖场征收拆迁的情况。此外,由于我国对环境的重视,很多禁养区的养殖场也都面临着拆迁
农村养殖场拆迁关系养殖户重大利益,因此这时相关部门会给予养殖场主人一定的补偿款。而补偿款的多少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一方面需要根据各项政策来确定补偿标准;另一方面,还需要事前进行评估,通过评估来进一步的确认
养殖场评估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考量。以下是对养殖场评估的详细阐述:
评估方法
市场评估:评估市场的需求和竞争情况,了解市场格局以及产品质量和价格等情况。通过市场评估可以确定养殖的品种和规模,并制定相应的市场营销策略。
管理评估:评估养殖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效率,主要关注养殖场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营销策略和品牌效应,以及员工素质和管理水平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