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集装箱码头。拖挂车将岸壁集装箱运载桥从船上卸下的集装箱运到堆场或后方后,由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堆码起来或直接装车运走,可加快集装箱运载桥或其他起重机的周转。可堆放高3~4层、宽6排的集装箱的堆场,一般用轮胎式,也有用有轨式的。集装箱龙门起重机与集装箱跨车相比,它的跨度和门架两侧的高度都较大。为适应港口码头的运输需要,这种起重机的工作级别较高。起升速度为8~10米/分;跨度根据需要跨越的集装箱排数来决定,大为60米左右相应于20英尺、30英尺、40英尺长集装箱的起重量分别约为20吨、25吨和30吨。
根据行业标准GB/T14406规定,龙门吊主要由以下零部件构成
1、圆柱车轮
2、缓冲器
3、块式制动器
4、钢丝绳
5、起重吊钩
6、司机室
7、减速器
8、铸造滑轮
9、铸造卷筒
10、电动机
11、电控设备
表示方法
一、型号标准
门式起重机用代号、额定起质量、跨度、工作级别4个主要要素特征表示型号。
二、单主梁门式起重机
其符号有:MDG、MDE、MDZ、MDN、MDP、MDS。
如:MDN—单主梁单小车抓斗吊钩门式起重机;
MDS—单主梁小车三用门式起重机。
三、双梁门式起重机
其符号有:MG、ME、MZ、MC、MP、MS。
如:MG—双梁单小车吊钩门式起重机;
ME—双梁双小车吊钩门式起重机。
工作中
a.每班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 再进行正常作业。
b.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②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c.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d.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e.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吊;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c.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门式起重机的选用
符合通用门式起重机GB/T14406—1993以及GB5905-86的有关规定。
一般情况下,起重量在50t以下,跨度在35m以内,无特殊使用要求,宜选用单主梁式。如果要求门腿宽度大,工作速度较高,或经常吊运重件、长大件,则宜选双梁门式起重机。
跨度和悬臂长度
门式起重机的跨度是影响起重机自身质量的重要因素。选择中,在满足设备使用条件和符合跨度系列标准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跨度。
轮距的确定原则
(a)能满足门架沿起重机轨道方向的稳定性要求;
(b)货物的外形尺寸要能顺利通过支腿平面钢架;
(c)注意使轮距B与跨度S成一定比例关系,一般取轮距B=(1/4—1/6)S。
桥架是桥式起重机的基本构件,它由主梁、端梁、走台等部分组成。主梁跨架在跨间上空,有箱形、析架、腹板、圆管等结构形式。主梁两端连有端梁,在两主梁外侧安有走台,设有安全栏杆。在驾驶室一侧的走台上装有大车移行机构,在另一侧走台上装有往小车电气设备供电的装置,即辅助滑线。在主梁上方铺有导轨,供小车移动。整个桥式起重机在大车移动机构拖动下,沿车间长度方向的导轨上移动。
起重量又称额定起重量,是指起重机实际允许的起吊大负荷量,以吨(t)为单位。
桥式起重机起重量有5、10(单钩)、15/3、20/5、30/5、50/lO、75/20、100/20、125/20、150/30、200/30、250/30t(双钩)等多种。数字中的分子为主钩起重量,分母为副钩起重量。如15t/3t起重机是指主钩的额定起重量为15t,副钩的额定起重量为3t。
桥式起重机按起重量可以分为三个等级,5~lOt为小型起重机,lO~50t为中型起重机,50t以上的为重型起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