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名称发生了变化,不再有“质量”一词。这反映了本标准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除了产品质量以外,还旨在增进顾客满意。
GB/T19001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可供组织内部使用,也可用于认证或合同目的。在满足顾客要求方面,GB/T 19001所关注的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与GB/T19001相比,GB/T 19004对质量管理体系更宽范围的目标提供了指南。
除了有效性,该标准还特别关注持续改进一个组织的总体业绩与效率。对于高管理者希望通过追求业绩持续改进而GB/T19001要求的那些组织。GB/T19004推荐了指南。然而,用于认证或合同不是 GB/T19004的目的。
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是通用的,意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当本标准的任何要求由于组织及其产品的特点而不适用时,可以考虑进行删减。除非删减于第7章中那些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和责任的要求,否则不得声称符合本标准。
质量管理体系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组织应: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组织中的应用(见1.2);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所需的准则和方法;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作和监视;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所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管理这些过程。
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应该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和测量有关的过程;采购条款的要求也可适用于外程。针对组织所外包的任何影响产品符合性的过程,组织应确保对其实施控制,用于外包的过程的控制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