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019年5月6日,正式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新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新版办法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禁止拼装的机动车交易。办法明确,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按照2013年的保有量数据口径,1.3亿辆民用汽车中,小型载客汽车和轻型载货汽车占主流,分别占据79%和10.26%的比例。按照单车重量进行加权平均估算,每辆车平均重量为2.23吨。以目前资源及再利用零部件价格计算,单辆车收入约4000元/辆,到2020年,我国报废汽车拆解产值将达到400-500亿元规模,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认为未来待五大总成再制造放开,报废汽车拆解市场空间将达到千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