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二)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的批准文件
(三)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四)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
(五)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七)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重新提交验资报告。
审查
1、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2、申请材料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3、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公司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公司股东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还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