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的艺术特色,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风格浓郁,地域特色鲜明。在风修上,它既保留了传统花灯粗犷、豪迈、诙谐的特点,又注重了花灯的精巧性、细腻性和传情性。
花灯起源自汉武帝于农历正月十五日于皇宫设坛祭祀当时天神中尊贵的太一神,由于彻夜举行,终夜点灯照明,此为元宵节点灯的开端;在佛教自印度传入中土后,由于道教神仙术与佛教燃灯礼佛的虔诚互相结合,每到正月十五夜,城乡灯火通明,士族庶民,一律挂灯,形成一个中西合璧的特习俗。
早期演出是与会火(社火)结合。会火由灯会(灯班)组织举办,于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活动,演出前要举行"迎灯神"仪式,并由管事向各处投送灯帖。演出队伍由写有"太平花灯"的大灯和写有"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字样的各形彩灯,随后依次是过山号和文武乐队、狮灯龙灯队、武术杂耍队、高跷、旱船、跑驴、秧歌、秧老鼓、霸王鞭及彩装的剧中人物或"鹬蚌相争"、"大头戏柳翠"(或为:大头和尚戏柳翠)等故事人物,沿途表演,向接了灯帖的人家祝贺。
此种"贺灯"边走边演,称之为"过街灯"。以后发展为在村镇街道广场演出,被称为"簸箕灯"。节目有本地的花灯小戏《打枣竿》、《金纽丝》、《倒扳桨》等,以及移植的明清小曲《城乡亲家》、《瞎子观灯》、《打渔》、《朱买臣休妻》等剧目。
茶灯、地花鼓等民间歌舞演出的盛况,明、清两代地方志书有许多记载。其演出形式大体为两种:一是有人物故事的“丑、旦剧唱”,被称为地花鼓、竹马灯、打对子和对子花灯等;二是“联臂踏歌”的集体歌舞,习惯称为“摆灯”和“跳灯”。
“灯夹戏”时期。1938年,云南农民救亡灯剧团解散,花灯艺人熊介臣在昆明、玉溪一带教灯、唱灯。1946年熊介臣在昆明庆云茶室连唱三天花灯,受到欢迎,该茶室随后改为花灯园子,成为云南个花灯剧场,从此形成固定的职业班社。为适应职业演出的需要,花灯艺人开始大量移植滇剧剧目,如《四下河南》、《滴水珠》、《痣》、《狸猫换太子》、《红灯记》、《纱灯记》等,同时进一步学习吸收滇剧的表演程式、服装道具、舞台装置等。这种以花灯曲调唱滇剧剧目的方式,时称“灯夹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