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是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
审查阶段
中国对实用新型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并且针对明显实质性问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答复。
实用新型在保护创新产品方面也有的作用。业内各界对我国实用新型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实用新型社审查部部长强调,实用新型在鼓励小发明微创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公众意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