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渣的危害:
1、污染土地
工业废物产生以后,须占地堆放,堆积量越大,占地越多。废物堆置,其中的有害组分容易污染土地。当污染的土壤中的病源微生物与其他有害物质随天然降水,径流或渗流进入水体后可能进一步危害人的健康。
2、污染水体
(1)、大量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到江河湖海会造成淤积,从而阻塞河道、侵蚀农田、危害水利工程。有毒有害固体废物进入水体,会使一定的水域成为生物死区。
(2)、与水(雨水、地表水)接触,废物中的有毒有害成分必然被浸滤出来,从而使水体发生酸性、碱性、富营养化、矿化、悬浮物增加,甚至毒化等变化,危害生物和人体健康。
3、污染大气
工业废物对大气的污染表现为三个方面:
(1)废物的细粒被风吹起,增加了大气中的粉尘含量,加重了大气的尘污染;
(2)生产过程中由于除尘效率低,使大量粉尘直接从排气筒排放到大气环境中,污染大气;
(3)堆放的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由于挥发及化学反应等,产生有毒气体,导致大气的污染。
危险废物的这种越境转移量有多少尚难统计,但显然是正在增长。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报告,发达国家正在以每年5000万吨的规模向发展中国家转运危险废物,从1986年到1992年,发达国家已向发展中国家和东欧国家转移总量为1.63亿吨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给发展中国家乃至全球环境都具有不可忽视的危害。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条 根据《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危险废弃物是指至少具有以下特性之一的废弃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放射性、腐蚀性,可能会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者损伤。我国目前可以生产的危险废弃物约有5700多种,约占总生产种类的12.7%,每年产生的危险化学固态废弃物约3000~4000万吨,占总固体废弃物的6~7%。在数量与总量上每年我国都有量的危险化学物品废弃,而不同的废弃物需要进行严格的分类才能进行处理,如何妥善处理危险废弃物,降低其对人员、环境的损伤,是一个复杂而急迫的问题。
化学处理:化学处理是采用化学方法破坏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从而达到无害化,或将其转变成为适于进一步处理、处置的形态。其目的在于改变处理物质的化学性质,从而减少它的危害性。这是危险废物终处置前常用的预处理措施,其处理设备为常规的化工设备。
热处理:热处理是通过高温破坏和改变固体废物组成和结构,同时达到减容、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的目的。其方法包括焚化、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热值较高或毒性较大的废物采用焚烧处理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回收焚烧余热用于综合利用和物/化处理以及职工洗浴、生活等,减少处理成本和能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