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而设立,合伙协议依法订立而签名、盖章即可,不需要任何机关批准;而公司的设立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全体股东依法共同制定的并签名、盖章,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佛山合伙企业注册的办理流程:
1、递交申请材料,材料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2、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3、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
4、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 如果合伙人是自然人,那么他们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有一份书面的合伙协议,该协议是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并且需要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后签名、盖章生效。
3. 合伙人需要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这些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在某些情况下,劳务也可以作为出资,但通常于普通合伙人。
4. 合伙企业有一个明确的名称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场所。
5. 根据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可能还有其他特定的条件需要满足。这些条件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因此建议在具体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人士。
6. 申请人需要提交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材料。如果材料且符合要求,企业登记机关应能够当场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否则,登记机关将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