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评估需明确以下要素:
土地使用权:使用性质、年限及土地评估部门的划定影响补偿金额。
建筑物及设施:养殖场舍、饲料仓库等基础设施需详细评估其价值。
生物资产:猪只市场价值和健康状况纳入评估范围。
生产经营状况:评估养殖场的生产能力及经营状况,为补偿提供科学依据。
建筑物与在建项目的评估通常采用重置价值法,即在评估基准日,重新购置该建筑物或在建项目所需的总费用,这涵盖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所有必要开支,并考虑了建设过程中设备、物资和资金的消耗。
在建工程主要涉及固定资产的建设和改良,包括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成套或单建设,以及维修、安装、改建、扩建和大修理工程。对于施工中可能发挥预定功能的固定资产,通常纳入在建工程评估范畴。
已完成的在建工程应根据其性质归入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类别,并予以说明。评估时,需关注在建工程的具体内容、开工日期、结算方式、实际完成程度和工程量,以及已支付款项和评估基准日后款项的支付人等信息。评估基准日的选择应便于划分完工程度、准确计算工程款,并尽可能接近评估现场工作时间。
在正常情况下,若施工建设正常、工程款项支付正常,且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不超过一年,可通过扣除实际支付款项中的不合理费用,并考虑各项费用的价值变动,得出评估价值。对于建成后即可盈利的在建项目,可采用收益价值法评估,即估算预期收益并折算为现值,扣除后续追加投资额及其资金成本,从而确定在建工程的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