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的通知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煤矿安全***部门,各省级***,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平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煤矿重***事故,国家。
一、工作目标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三年行动,深刻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按照11月6日国家煤矿***局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部署,从即日起到2021年底,以一通三防和打非治违等为,在强化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基础上,对煤矿企业和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瓦斯、冲击。
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治理、报告制度,******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检查。
是否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煤矿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
4.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是否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是否***力、***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5.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内容。(二)煤矿1.证照等情况。
煤矿设计、采区设计及主要巷道布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细则》《煤矿***水细则》《***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相关规定;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主要安全生产系统和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力、***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采掘工作面个数是否超过规定;采掘接续是否紧张;是否如实。
3.采掘部署情况。4.通风系统情况。矿井通风系统是否稳定***,生产水平和采(盘)区是否实行分区通风,采(盘)区进、回风巷是否贯穿整个采(盘)区。高瓦斯、煤与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矿井以及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是否设置***回风巷。
***矿井采掘工作面回风是否直接进入采区***回风巷且不切断其他采掘工作面***安全出口。是否存在违规串联通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的情形。风门、风墙、密闭、风机等主要通风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管理和设置。石门揭煤、巷道贯通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是否按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鉴定结果是否符合实际;有瓦斯动力现象、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事故或者被鉴定、认定为***煤层的煤矿,是否进行煤层***危险性鉴定。
5.瓦斯***情况。是否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掘进工作面设计前是否按规定编制地质说明书,说明工作面瓦斯地质特征等情况,并报矿总***批准;地质因素不确定时,是否采取物探、钻探等手段开展地质探测工作。高瓦斯、煤与瓦斯***矿井是否按规定测定瓦斯含量、瓦斯压力、抽采影响半径等参数。
是否按规定编制并更新矿井瓦斯地质图和工作面瓦斯地质图。是否编制瓦斯抽采设计,并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抽采系统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抽采钻孔的施工、计量等是否按规定进行管理,进行抽采的采掘工作面是否开展抽采达标评判。
矿长和总***是否每天审阅安全监控***表,是否分析变化趋势。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等信息时,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及时处理,并立即向值班矿***汇报,处理过程和结果是否进行记录。安全监控系统显示和控制终端是否设置在矿调度室,能够及时处置危急情况。
采掘工作面支护是否结合实际进行设计(过地质构造带、破碎带、应力集中区是否有加强补充设计)并按设计实施;采用锚、网、喷等主动支护的巷道是否安设顶板离层仪等矿压观测仪器;采煤工作面顶板悬顶面积超过规定的,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冲击地压***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冲击危险性评价,编制防冲专项设计,冲击地压矿井是否按规定进行区域预测、合理设计采掘部署、监测预警、限员作业和有效卸压措施。8.顶板管理情况。是否存在空顶作业情形。
煤矿是否对***工作管理,配备管理人员。井下***作业是否由专职***工担任,***作业是否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度。***和***安全等级和存放地点、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按规定建立救护队,是否按规定建立人员位置监测、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救援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从业人员是否熟悉***、透水等灾害发生预兆和避灾路线。
采掘台阶高度、平盘宽度是否符合要求;排土场下一个台阶坡底与采掘台阶坡底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边坡角、帮坡角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开展边坡稳定监测;是否制定地面和采场内的防灭火措施,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是否定期检验矿用卡车的制动、转向系统、安全装置的***性;矿场道路是否符合规程要求;钻孔、*。
各省级煤矿安全***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各级***部门按照上述内容对煤矿企业及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开展***,并督促煤矿企业和煤矿对照本通知要求以及井工煤矿221项、露天煤矿165项检查表(煤***监察〔2017〕6号),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自查自改,并从2021年起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