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事项
(1)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 代理机构未在申请书上盖章的 , 或者章戳不清晰无 法辨认的 , 或者与申请书或委托书中代理机构名称不一致的。
(2)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 但未提交代理委托书的; 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 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 但未报送其他共同申请人委托书的。
(3)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 委托人未在委托书上盖章或签字的 , 或者委托人章 戳 (签字) 不清晰无法辨认的 , 或者与委托人名称 、 申请书中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
(4)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 委托书未载明代理机构名称的 , 或者与申请书中内 容不一致的。
异议形式审查包括异议申请及相关材料 、 异议答辩书及相关材料 、 异议人变更及 撤回申请等内容的审查 。异议申请形式审查遵循商标申请形式审查的一般性要求 , 但 也有异议程序的特殊规定。
2.1 基本要求
(1) 异议申请应当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2) 异议人应符合 《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要求;
(3) 以法定理由提出;
(4) 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齐备;
(5) 按规定缴纳异议费用。
邮寄提交的
以邮寄方式提交的 · 以异议人寄出的邮戳日为准; 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 · 以商标注册部门实际收到日为准。
异议人根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主张实际邮戳日 的 · 可以提交县级以上邮 政部门出具的加盖红色公章的实际递交日证明。
挂号信有两个寄出邮戳的 · 采信经审查核对与中国邮政集团官网记录的邮路信息 一致的寄出邮戳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