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家政理念产生于近代。1899年在美国平湖召开的次家政会议,把家政学定义为Home Economics(家庭经济学),家政主要为家庭经济管理活动。直到现代,东西方家政理念才渐渐趋于一致,涉及到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今天的家政学中“家政”一词
家政是指在家庭这个小群体中,与全体或部分家庭成员生活有关的事情,它带有一种“公事”的意味,另外还含有“要事”的意思。在实践中,它要求我们把家政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大事和要事上面,也就是抓好事关全局的重要事情。当然,大事和小事是互相联系的,对小事也不可忽视。
根据《人民共和国家庭服务员职业标准》的定义,我们通常所指“家政”是指家庭服务,即家庭服务员根据要求为所服务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其家庭成员,以及管理家庭有关事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