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书画,其内容包括辨真伪、明是非、评价值三个方面。
辨真伪,即鉴定作品的“真”和“假”;明是非,是对无款或误定乱题的书画进行断代、断人;评价值,就是全面鉴考一件书画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以便检选定级,分别保管。
辨真伪、明是非、评价值,三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中,关键问题是辨真伪。
由于历代书画大都孤立流传,缺乏同存的东西可以参证;鉴定书画不仅要断代,而且要断人。历代书画家为数不少,每个书画家早、中、晚不同时期有不同风貌,即使是同一时期,绢本与纸本,精心之作与应酬之作,模古之作与自己之作,也往往有所不同;再加上书画作伪的历史久、地区广、花样多,大量伪品混杂在真迹之中。因此,下苦功,眼勤、手勤、脑勤,多学、多问、多记,才能逐步掌握鉴定书画的客观规律。
书画作伪简述
有比较才能鉴别。要知道真,知道假。
伪造书画,历史甚早。据记载,东晋时代的张翼,就摹仿过王羲之的书法。六朝时代,已有人员负责鉴定书画。宋代开始,书画作伪流为风气,到了明清,愈见盛行,有所谓“后门造”“臣字款”(以上北京地区伪造品)、“苏片”“山塘片”“钦家款”(以上苏州地区伪造品)、“绍片”(绍兴地区伪造品)、“扬州造”、“上海造”、“广东造”以及“詹货”(明朝浙江詹仲和及其子孙的伪造品)、“长沙货”、“开封货”等名称
模仿伪造。同时代模仿的,如明代沈周(启南)、清代王翚(石谷)和近代齐白石等,本人在世时就有模仿品,传到后世,鉴别不易。近代绍兴有人利用赵之谦用剩的旧信䇳,伪造赵之谦信札,很容易迷惑人。相对来说,后人仿古人,因为时代风格不一样,鉴别比较容易些。我们工作中碰到的大量伪品,纸绢用染色、烟熏等办法做旧,艺术水平较低。有的甚至连真迹也没有看见过,就瞎写乱画,例如1949年前《名画》印出的所谓北宋米芾《白鹅换书图》,上面有苏东坡、唐伯虎、王石谷、恽南田等人题字,凭空杜撰,毫无根据,笔墨恶俗不堪,这可算是伪品中的劣品。仿古伪作,水平高下悬殊,1949年前《金石书画》影印的那幅南宋梁楷《睡猿图》,好像气息很旧,实为近代张大千伪造。这里需要指出的,早期临摹本,如宋人摹顾恺之的《洛神图》《列女图》等,虽非真迹,仍有它重要的历史、艺术研究价值。
代笔。也叫作“捉刀”。历史上君臣、父子、夫妻、师徒、朋友之间代笔的事例屡见不鲜。多数情况是出于书画家本人因为请求的太多,应接不暇,只好请别人“捉刀”。例如明代董其昌叫赵左、珂雪、赵泂、吴振、吴翘、叶有年、沈士充等人代笔;清代金农叫项均、罗聘、陈彭等人代笔;赵之谦请王庭训代笔,等等。严格讲,代笔经过本人同意,不能算作伪品。同时,代笔的作品中也有本人添过画笔或自题名款的,假中有真,真中有假。例如《文物》1981年第8期介绍的金农《梅花图册》,我认为是罗聘的代笔,每幅题字则出于金农之手。这件作品画假字真,梅花虽属代笔,但有艺术水平,不能与伪品相提并论。
由于时代风格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因此,它在艺坛上具有支配力量,任何书画家都要受到它的影响和制约。举例来说,汉朝书法家陈遵,决不能写出楷书来,为什么?道理很简单,因为楷书要到唐朝颜真卿、柳公权时代才完全摆脱隶意,真正确立。中国绘画史上赫赫有名的东晋顾恺之,是六朝三大画家之一,可是从他的《女史箴图》卷、《洛神赋图》卷(都是早期摹本)来看,人物画得不错,山水却很幼稚,画树像“伸臂布指”,画水则“水不容泛”,人大于山,比例也不恰当。这并不奇怪,因为东晋顾恺之时代,山水画还没有成熟。再如唐朝晚期孙位《竹林七贤图》残卷(旧题《高逸图》卷),是现存国内的浙江古代画家中早一件珍品,人物描绘得非常生动,树石却并不高明,同样也是这个道理。
在现实生活中,签名盖章作为凭信的一种手段,它的重要性可想而知。鉴定一件书画,辨认签名比印章更为重要。不少伪品,就在签名的笔法和书法艺术水平上过不了关。同时,还要留意书画家的签名习性,例如:元朝赵孟頫字子昂,他在书札上往往署名“孟頫”,绘画上常写“子昂”。元朝的黄公望号大痴道人,吴镇号梅花道人,他们晚年常署别号,不写姓名。明朝文徵明早期署款“文壁”,后来才改为“文徵明”。董其昌字玄宰,晚年往往书法上署名“其昌”,绘画上常写玄宰。明末清初蓝瑛早期署款有时写“钱塘蓝瑛”,晚年则很少写出籍贯。近代吴昌硕早年署款“吴俊”,黄宾虹早期署名“滨虹”,潘天寿早期署名“天授”,等等。看一件书画,凡是违反本人签名习性的,就得考虑是否有伪造的可能性。审验签名,有时甚至可以作为判断真伪的主要依据。例如北宋书画家米芾的“芾”,下面是“巿”不是“市”,凡是写成“市”的都是伪品。曾见清初肖像画家禹之鼎人物轴,自署“金陵禹之鼎”。其实禹之鼎是广陵(江苏扬州)人,不是金陵(江苏南京)人,一字之差,真伪立判。当然,我们不能单凭签名来断真伪。例如前面提到的罗聘代笔金农自题的《梅花册》,不能因为签名真而就认为梅花也是金农所画。无款《临韩熙载夜宴图》卷,就是因为上面有唐伯虎亲笔题诗署款,而造成鉴定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