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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入粤备案深圳进出口退税备案

更新时间:2024-07-04 08:42:56 [举报]

服务

一、办理条件

1、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具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等营业执照资质;

3、拥有技术人员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资质;

4、在粤省境内有建筑施工或设计项目经营活动。

二、申请流程

1、确定建筑企业进粤备案服务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

2、向粤省建设厅提交申请材料;

3、等待审核,粤省建设厅会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国家建设法律法规;

4、获得《建筑企业进粤备案函》,并签署《建筑企业进粤备案协议》;

5、向粤省税务局申请《建筑企业进粤税收登记证》;

6、向地方市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依法办理完毕,收取《建筑企业进粤备案证书》。

佛山市市外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承包、劳务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

1.《诚信登记承诺函》;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zi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佛山市内,企业自有物业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办公楼、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住宅类型);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到期后,应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6.企业派驻佛山所有负责人的资格资料(包括:(1)佛山技术负责人:安考证A证或B证,和职称证(职称安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提供,就高不就低,提供满足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亦可)(2)佛山机构负责人:安考证A证或B证;(3)安全生产负责人:安考证A证或B证或C证。注意:上述负责人如有注册职业资格证、岗位技能证等其他证件,应提供上传。)其他注册执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不作强制规定)

7.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佛山机构缴纳的社保明细表(申报月份前3个月,加盖社保或税务部门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期限等);

8.企业派驻佛山所有人员的身份证;

9.市外企业驻佛山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签名表;

10.派驻佛山所有负责人的任命书;

1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自己的地址还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东身份证原件,房东本人到场办理

要安装固定话

办理时间:资料的话10个工作日左右

个人的安证会有公司名字的,这个没办法处理的

社保时间不够3个月,也是没办法的(例如7月办理,需要5.6.7月社保即可)

佛山的没公司,是购买总公司的社保的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诚信登记办理流程常见问题:

1、 固定电话是否一定要安装? 有那种固定电话类似电话形式的可以吗?

答:要安装固定电话,用公司名义安装,需要上门报装,

2、 驻佛山的安全生产负责人 可以兼任联系人吗? 还是联系人不可以跟佛山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不一样?

答:联系人可以佛山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担任,对联系人没有要求

3、 承包不分等级的,面积可以30方左右吗

答:30方左右没有问题,只要面积不要过分小就行



4、 社明-7月社保是否需要?

答:如果月底了,需要把7月社保加上去,如果是月初,可以提供上个月社保

5、 技术人员签名表(不是注册职业人员就不用盖章吧)

答: 不用

6、 委托书如果是法人办理是否需要委托书?

答:可以不用,但是需要提交法人证明书

7、 任命书,是否全部合并一个表格,内容写清楚任命什么人做什么事情?

答:可以,这个没有要求,写清楚就行

8、 企业派驻佛山所有人员的申报月份前3个月社保明细表 上传资料附件,是否写着上传驻佛山的,就不用上传总公司的吗?

答:是的,上传佛山的就行,不用上传总公司的。

广东省外企业进粤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1、登录平台注册账号;

2、企业信息登记;其中包括了经办人信息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填写——进粤机构基本情况填写——进粤人员情况填写——确认登记表及提交;

3、登记信息变更,这一步可以直接在系统中新增、修改或者删除信息的;

4、撤销登记,直接登录系统中找到“申请撤销登记”按钮申请撤销登记流水号即可;

5、凡是省外施工图文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需要办理进粤登记时,不需要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可以直接办理单项工程登记;

6、为了确保进粤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需要对填写的所有苏剧进行确认无误之后方可提交。

不管你是省外的什么行业,只要你想在广东省内承接工程,就要先办理“进粤登记”。

招标需要的资料清单.jpg

(一)办理市外建筑企业诚信手册需要的材料:

1、《诚信登记承诺函》;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租赁合同备案;

6、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负责人的资格证明;

7、所有派驻佛山的人员社明;

8、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身份证;

9、 负责人任命书;

10、授权委托书。

备案好后 的截图.jpg

佛山办理诚信手册基本材料:

(二)租赁合同备案,租赁合同备案需要的资料:

1、房产证原件;

2、房东身份证原件;

3、租赁合同原件;

4、承租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公章;

7、授权委托书原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关于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批)的决定》,取消我厅原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工作。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的管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13〕38号)要求,现就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承揽业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4月1日起,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要求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办理进入当地的备案手续,企业和人员的相关信息可登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查询。

二、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的日常动态监管。对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与不具备资质、资格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合作承揽业务,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并将不良行为信息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2023年佛山诚信手册入库-新通知

各有关企业:

备案好后 的截图.jpg  为实现新旧诚信管理平台间有关数据的安全迁移以及新诚信管理平台相关功能的优化完善,确保新旧诚信管理平台顺利衔接,过渡期间,设定新诚信管理平台试运行期,试运行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试运行期间,新平台将对所有建筑企业,开放企业及人员信息补录功能;并对已按要求取得诚信登记且完成信息补充更新手续的建筑企业,开放诚信加分申报功能。各企业可按新办法规定,在新平台申报录入相关加分事项(限仍在加分有效期内的),经审核通过后,相应的加分分值将在新平台中予以记录。
  试运行期间,新平台不对企业进行诚信评级,企业诚信分值、等级不生效,排名机制不启用。
  2023年1月1日起,试运行结束。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所有建筑企业在新平台的诚信分值正式启用并生效,建筑企业在新平台的诚信分值为(初始基准分值100分+试运行期间审核通过的诚信加分值)。
  建筑企业的诚信等级将根据其在新平台的诚信分值及排名进行确定(按照新办法附件6标准执行)。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详情,可自行查阅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新办法实施及新旧诚信平台过渡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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