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的储存
建立的危险废物的储存设施或储存区域,做到危险废物 分类收集、分区存放,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危废间选址要求(来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大容器的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存放液体类危废的危废间四周应有围堰,围堰容积要满足总储量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