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评估当中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的基本特点
(1)股权投资评估是对资本或权益的评估。长期股权是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所享有的权益,投资方出资形式可能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自被投资单位接受之日起即转换为资本或权益」投资方不能再去自由支配出资的资产。因此,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实质上是对被投资单位资本或权益的评估。
(2)股权投资评估可能是对被投资企业获利能力的评估,也可能是为间接提高投资方自身盈利能力的战略投资价值的评估。长期股权的投资方作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不准备随时变现,投资不单是为了获取投资收益,还可能是为了影响、控制或迫使被投资企业采取有利于投资方利益的经营方针和利润分配方案。因此,被投资单位的获利能力或其战略投资价值成为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的关键因素。
(3)股权投资评估通常是建立在被投资企业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被投资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净资产为负值,通常是因为资本结构不合理,如股东投入资本金过低而靠借款开展经营活动等。因此,持续经营是长期股权投资评估重要的评估假设。
(4)股权投资评估通常是基于被投资企业权益的可分性,即企业的权益可分为股东全部权益和股东部分权益,不同的权益份额可能有不同的价值内涵。当评估对象为同一标的企业的不同权益时,评估方法、模型、影响因素等均有可能不同,股东部分权益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与股权比例的乘积。
股权评估的方法
收益现值法
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合理的预期获利能力和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出资产的现值,并以此评定重估价值。
重置成本法
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资产功能变化、成新率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或者根据资产的使用期限,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重新确定成新率,评定重估价值。
现行市价法
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参照相同或者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评定重估价值。
清算价格法
用清算价格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特点
(1)在正常情况下,企业价值评估的评估对象是企业的权益价值。并不是承载企业价值的那些要素资产,以及那些要素资产组成的资产综合体。
(2)决定企业价值高低的因素是企业的整体获利能力。
(3)在正常情况下,尽管企业价值的载体是由多个或多种单项资产组成的,而企业价值评估却是一种整体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