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起逐渐被推广开的团购买房,也经历了从定向到普适、从个别区到大范围、从自发组织到鼓励的演进过程。
与长春同日推出新政的湖北黄冈出台相关政策,对团购买房受关注的价格问题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组织购房团购活动,对20人以上的团购,开发企业给予不低于个人总房款3%的优惠。
7月7日,四川巴中提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团购模式销售商品住房,各级工会可积极组织职工团购商品住房,与开发企业达成的优惠价格不计入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这一规定更是给了团购买房价格突破“限跌令”的可能。
7月4日,云南普洱发文鼓励依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在法律政策框架内开展住房团购优惠、以老带新等活动。
6月29日,浙江桐庐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购房团购优惠活动,并给出了“一次性买房越多,折扣力度越大”的思路。具体来看:在备案价打折基础上,对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纯叠排或排屋项目5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再下浮优惠3%;对一次性购买20套及以上的再下浮优惠5%;对市县认定的人才购买商品住宅的,购买单套即可下浮优惠3%。如下浮优惠后价格低于备案价85%的,低于85%部分由企业以实物等其他方式让利优惠。
实际上,看起来刚刚火起来的团购买房政策,此番也是再度“翻红”,甚至还曾屡屡在行情过热时被限制。比如2018年时,西安、长沙、杭州等相继出台暂停企业(企事业)单位购房的政策,从而抑制楼市“虚火”。
湖南长沙房地产中介李奇(化名)对记者提到,自己听说过2018年前后的相关纠纷事件。“当时有业主在售楼部交了团购费、签了团购协议,过去快一年了才发现房子的备案价比实际支付价格低不少,但钱都是在pos机一笔付的,还没有签购房合同,后这笔钱也没要回来。”
“前段时间我手上有套团购单价3500元的公寓,总价十万元出头就能买一套位置不错的35㎡的公寓,价格是比较划算的。但是要求交3万元的团购费,还是期房,不少人都觉得风险挺大,终还没卖出去。”李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