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车辆。先确认车辆是否完整,总成及其他部件不能缺少,否则不收;其次核查号、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若有一项不否则不予回收(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凹下去的钢印号); 4、缺件登记。缺失行车证、登记证书、号牌有登报声明作废手续(2015年4月1日开始实行),并就缺件情况和车主协商一致
车辆编号,并在随车手续中标明; 6、车身照相(照片显示车辆编号及号)、车架号照相(需显示车辆编号); 7、卸,随同车辆一同入库; 8、开入库单。将入库单三联交车主; 9、整理汽车资料,按编号装订,并登记台账; 10、将复印件与所有报废汽车资料交予录入人员,填写手续移交登记表。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市场潜在需求开始凸显,报废汽车回收对汽车行业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如今,我国已成为汽车消费大国,这必然涉及更加宽广的经济领域,如: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汽车配件流通、对外贸易、汽车报废乃至报废汽车的回收与利用等,这一切都将逐步与生产厂家发生更紧密的联系。因此,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材料再利用实现的社会效益在循环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