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场所防爆电气安装基本要求(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分享)
1、油浸型设备应在没有振动、不倾斜和固定安装的条件下采 用。
2、在采用非防爆型设备作隔墙机械传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电气设备的房间应用非燃烧体的实体墙与爆炸危险区域隔开;
(2)传动轴传动通过隔墙处,应采用填料函密封或有同等效果的密封措施;
(3)安装电气设备房间的出口应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环境 ;
(4)当安装设备的房间与爆炸性环境相通时,应对爆炸性环境保持相对的正压。
3、除本质安全电路外,爆炸性环境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应装设 过载、短路和接地保护,不可能产生过载的电气设备可不装设过载 保护。爆炸性环境的电动机除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装设必 要的保护之外,均应装设断相保护。 如果电气设备的自动断电可 能引起比引燃危险造成的危险更大时,应采用报警装置代替自动 断电装置。
4、紧急情况下,在危险场所外合适的地点或位犹应采取一种 或多种措施对危险场所设备断电。 连续运行的设备不应包括在紧 急断电回路中,而应安装在单的回路上,防止附加危险产生。
5、变电所、配电所和控制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变电所、配电所(包括配电室,下同)和控制室应布置在爆灶性环境以外,当为正压室时,可布置在l区、2区内。
(2)对于可燃物质比空气重的爆炸性气休环境,位于爆炸危险区附加2区的变电所、配电所和控制室的电气和仪表的设备层地而应高出经外地面0. 6m。
防爆车间设计的一般要求(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分享)
4.1 地面、内墙面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易燃、可燃液体蒸气的甲类生产车间和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生产车间,宜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为防止火花出现,地面可采用橡胶、塑料、橡胶掺石墨或沥青混凝土等。
有可能沉积可燃粉尘的车间内墙面,应进行抹灰或油漆,做成容易清洗的(可擦洗涂料)内表面。
4.2 办公室,休息室
为了人员的安全,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厂房中,不要设办公室或休息室等辅助房间。必要时这类房间可设在车间外面,与本车间之间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5 h的非燃烧墙体隔开。
4.3 电气设备
防爆车间内的电气设备,选用和安装均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防爆型的,如防爆开关、防爆电机、防爆灯具等,杜绝选用非防爆型的。
4.4 防雷设施
在容易引起爆炸的厂房和车间,除在本建筑物上设置避雷装置外,应在其建筑物周围按要求设置立的避雷针,使该建筑物能够处在整个避雷系统的保护范围内,防止雷击造成的事故。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安全事故的不断,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危爆品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刻不容缓。
在我国诸如石油、化工、港口、煤炭和等许多工业部门,在生产、加工、运输和贮存的各个过程中,经常可能会有泄露或溢散出各种各样的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和各种粉尘及纤维情况的出现。这类物质与空气混合后,可能成为具有爆炸危险的混合物,当混合物的浓度达到爆炸浓度范围时,一旦出现火源即会引起爆炸和发生火灾等严重事故,甚至连锁爆炸形成特大事故。因此在这类危险环境中使用的各种设备都是经过机构认证的具有防爆性能的防爆产品。防爆环境所有设备的使用都要经过具有丰富经营的工程公司严格按照防爆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安装调试后才能投入实际生产使用中。这样才能大限度的保障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