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开始前的准备阶段中,招标方为了使招投标形式化、缩小投标人范围或使与自身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中标,而采用多种违法违规手段限制排斥或利用不合法途径和方式引诱利用潜在投标人。常见手段有:一是在招标文件中为意向性中标单位量身定制符合其业绩或资质的招标约束性条款,以排斥其他有竞争力的投标单位。二是为了缩小招投标竞争范围,在招标文件中对合同条款设置较为苛刻的条件,而在终签订施工合同时变更此类条款。三是与意向性中标单位私下谈妥施工合同条款,并设定较低标价,致使其他投标人无法竞争。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针对此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审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招标标准,判断其是否存在限制排斥、引诱利用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由于招标方缺乏编制招标文件的相应能力或能力不高,按规定,这类招标方若要进行招投标活动,就委托合适且资质符合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代其行使权力。但招标方在很大程度上会为了自身利益或与投标方达成的利益关系,选择不具备相应编制招标文件资质和实力的招标代理机构。因为这类机构极易在招标过程中进行违规操作,使得招标活动产生腐败现象。并且此类代理机构由于没有相应的资质,竞争力较差。因此,它们甚至不惜进行价格战来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这种压格来获得市场占有率的行为势必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在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应审查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是否能满足组织招投标活动的要求。
在进行招投标审计时,审计人员常采用的审计评价体系一般包含内容较不全面,并且评价体系中所含定量指标较少,于是就会产生随意性较大、主观判断过多等缺点,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评价结果的公正性。这是因为参与招投标审计工作的大多数审计人员的多复合度不强且他们的胜任能力也不高。他们之间很少有人能综合运用工程、财务、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从多角度来思考构建招投标审计的评价体系,从而导致现有评价体系不能科学、全面地对招投标活动进行评价,严重制约着招投标审计的质量与发展。所以审计人员在提升自身素养的同时,还要不断完善招投标审计评价体系,增加定量指标,减少定性指标,使审计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审计人员在对招投标项目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有时对招投标审计的职能认识与定位不清楚,对招投标审计的责权不明晰。所以,常会出现审计人员参与到建设项目的管理决策过程中的情况,产生审计管理越位与错位现象。因此,审计人员在对招投标项目审计之前给自己的工作做好定位,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将自己的行为规范在职责范围内。
本司所做各种审计报告近万份,目前已经为近万多家中大型公司做过审计和财税报告。本司人才济济、服务周到、精通、能够为企业上市、专项审计、招标投标、工程决算财务审计、企业内部控制、股东投资入股、工商注册登记资产评估报告,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民办非企业审计报告、律所审计、专项审计报告等等,同时提供验资增资、税务筹划等相关服务;公司在和的各相关机构、职能部门如国资、财政、税务、审计、工商、银行等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树立了良好好的信誉,为公司各项工作的拓展和将来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前提。
现金流量表审计 审查内容包括∶ (1)检查现金流量表是否按照有关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的规定编制。 (2)检查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是否恰当。 (3)检查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中现金流入流出量的计算是否完整、准确。 (4)检查是否正确计算汇率变动对外币现金流量的影响。 (5)检查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对企业财务状况或未来现金流量产生影响的重大投资活动、筹资活动是否在现金流量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此外,对于存在子公司的企业而言,还需根据要求对合并报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查。 民办学校审计报告、养老院审计报告、医院审计报告、培训学校审计报告、非赢利机构评估报告、商会协会审计报告、银行围标审计报告、招投标审计报告。 审计服务: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报表审计、投标审计、年检审计、清算审计、企业改制审计、外汇年检审计、外资报表审计、企业内部审计、税务鉴证、 事业单位审计、物业管理收费审计、社会团体审计、高新企业专项审计、创新基金专项审计、各类资质申办审计、其它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