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方法:
(一)查阅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水污染应急预案;
(二)查阅水质卫生检测资料,检查学校饮用水供应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现场水质检测或采样送检;
(三)查阅供水设施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明”;
(四)查阅供水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记录;
(五)查阅涉水产品的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六)检查学校内供水水源防护设施。
监督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学校卫生监督后,应当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针对问题及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必要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辖区内学校卫生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逐级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
2021年5月,长兴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对长兴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涉嫌存在生产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问题,经进一步调查,查实该公司存在生产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RO膜反渗透滤芯等违法行为,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该公司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该案中,当事人已取得颗粒活性炭滤芯等两种净水滤芯产品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但未取得反渗透滤芯产品的相关批件。本案提醒广大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对于准备新上线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在取得批准文件后该产品方可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