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不能过期?
水泥的储存时间不能过长,是因为在存放时,水泥的颗粒会和空气中的水气、二氧化碳气体发生作用,降低这些颗粒的胶结性使水泥凝固时间延长、强度下降。一般硅酸盐水泥,存放三个月,强度将降低10%~20%;存放六个月,强度将降低15%~30%。水泥一般多存放三个月。存放时间再长,即为过期,过期水泥,标号降低,如果还想使用,进行检验,重新确定标号。因此,在工地上水泥要先到先用,尽快使用,如果发现水泥袋上打印的出厂日期到今已超过三个月,经试验证明合格后,才能使用。
水泥不能受潮?
水泥受潮以后,便和水发生作用,凝结成块。这样再使用时,就不能很好的和水作用,降低了原有的胶结能力。受潮严重时,全部结成硬块,就不能使用。水泥受潮以后,强度显著降低,凝结时间亦将延长。 为了防止水泥受潮,在运输时好用棚车。如用敞车,在车上应有防雨布复盖。运到工地的水泥,应该迅速入仓,不能露天堆放。仓库应该密闭,而不使雨水侵入。堆放水泥时,下面要搁高离开地面30㎝。堆放高度一般不要超过10包。不要紧贴着墙,以免吸潮。一般要离墙30㎝以上。对于已经受潮的水泥,一定要通过试验,才能使用。
水泥不能随意掺合使用?
水泥的品种很多,标号也不同。不同品种的水泥性能也不同。当不同品种的水泥掺合以后,水泥的性能发生变化,标号降低,不但造成水泥的浪费,而且往往容易发生质量事故。所以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应该分别储运,不得混杂,更不能随意掺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