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古村落乡村旅游开发资金主要是财政拨款,用于完成道路硬化、苗木栽植、广场修建和集中供水等设施,资金有了就要完善配套设施,并通过有效保护并合理开发古村落,挖掘乡村特色文化资源,主动申报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或进一步申请专项资金等,打造良性循环投资格局,夯实古村落乡村旅游开发基础。
古村落开发不再单单的复制开发,而是要形特性,很多地方做古村旅游规划和旅游开发都会陷入一个误区:认为搞古村古镇旅游就是开发仿古建筑,只要古建筑成规模,街市庭院完备就游人如织、大功告成。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因此古村落建设要有特色,不能凭空打造,千篇一律的旅游景区不可能有吸引力。古村落是需要与他们的悠久历史和丰富的民俗文化相融合,设计出符合当地与时代特征的标志性建筑景观,这样才能避免沦为复制品的尴尬境地。
传统村落的主体主要是民居建筑和宗祠建筑。这些宗祠建筑和民居建筑丰富了传统村范的文化,反映了传统村落文化所具有的特特点,是当地居民的精神信仰。由于历史的原因,大多数传统村落的民居建筑特色,据笔者的调查分析,大多数传统村落的建筑的历史都比较悠久,大多为明清时代的建筑,邻里之间距离较近,其次,传统的建筑都比较优美和细腻,灰瓦黄墙,隔扇花板,其工艺精细,特点。所有的特征和价值都集中在建筑的结构、形体、材料等方面,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大多数的传统村落都是、山清水秀的景象,质朴而典雅,似是人间仙境,如世外桃源一般超脱质朴。古村落的命脉成于山水,因此在对古村落进行保护规划时,对古村落所处的自然环境进行规划保护。
传统村落有很多的历史环境要表、句括街巷、古树、古桥、溪流占道等等。这些要素承载着了村落的起源,对村落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存在意义。设计的时候需要适当的保护梳理进行传承延续。
我国传统村落进行严格的分层次的保护。应根据古村落的艺术、科学以及历史价值等因素来综合评估传统村落的保护价值,分清古村落保护的先后顺序和保护的力度大小。据笔者多年的经验总结出古村落的保护一般可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传统村落的历史环境和文物古迹。其中文物古迹分为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其他文物古迹。
现如今,我国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面临着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生活方式有别于传统的生活方式和基础设施,主要表现为大多数现代化的道路和建筑与传统村落的整体风貌不相符,不利于传统村落民俗文化的发展,这些行为正一步步的侵吞我国传统村落的民风、民俗文化。
对古村落进行范围划定,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协调区,在核心保护区内只能进行修缮。我国现存的传统村落大约有5000个左右,村庄类的物品大多为明清、民国时期的物品,因此,可将传统村落的部分建筑改造成古博物馆。比如民国时期的一些学校可以改建为历史博物馆,村落中的一些宗祠建筑或是特色的民居也可改建为民俗博物馆等。在保护好传统建筑的原始风貌的基础上,也为古村落文化的传承打好了基础。风貌协调区可结合多村旅游增加旅游设施,根据村庄发展适当可以新增房屋,但是应制定协调区建筑设计导则,不能对核心区风貌产生影响。
乡土遗产不仅承载村落发展的历史信息,也是村民的家园和情感归属。村民(社区》既是乡十遗产的创造者,也是持有者和管理者,亦是乡土文化传承的主体。村民和村落一同构成了乡士遗产的魅力,赋予乡土遗产勃勃生机。因此传统村落展示利用应保障村民的生产生活,实现“活态乡居”,而真诚质朴的乡村生活也是传统村落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