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有量大、类多、成分复杂等特点,我国的危废行业目前还处于初期阶段,管理体系尚不够健全,统计数据与企业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危废行业处于“家底未摸清”的状态。
危废,即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这些废物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因此需要特别小心地处理和处置。
危险废物通常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也可能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被分为46类,包括有毒废物、易燃废物、爆炸性废物、有害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常见的危险废物处理方法包括物理处理(如分离、过滤、沉淀、凝固和压实等)和化学处理(如氧化还原、中和、化学沉淀等)。在处理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防止废物的泄漏和扩散,以避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更大的危害。
珠宝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为:废除蜡水及其除蜡水包装物(HW49其他废物);注蜡修蜡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蜡、废矿物油危废等(HW08)。珠宝厂危险废物如果不妥善处置,发生泄漏或随意排放,将造成水体、土壤环境潜在、长期的影响。因此珠宝厂危险废物应该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