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开展职业技能,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任何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自主申请参加职业技能,申请人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的等级。职业技能鉴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经鉴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