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报废流程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报废车报废流程如下:
1、带到解体厂
机动车所有人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
2、核发汽车报废通知
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将车辆送正规拆解厂
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拍照总成解体
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持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
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6、申领补贴
报废汽车会占用大量的土地,不增强循环应用就会变成四处都是渣滓,报废汽车的废油,废液,废渣对空气污染是很大的,假如不及时回收会对土壤,水体形成严重的污染,因而报废汽车回收是控制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
其他:
1、业务范围:我公司仅代办报废车辆在车管所的销户手续,其他的有关附加费、营运费、车船使用税销户及有关定编等手续均由车主自行办理。
2、疑难问题解答:(1)若车辆被抢盗的,应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开具报案回执后连同其他相关资料直接交车管进行车辆销户。(2)除车辆被抢盗外,车主无法提交报废车辆的(如私自处理或出售或车辆被扣被押的),无法办理正常报废手续。
3、费用:我公司不收取任何代办费用,但是在办理车辆报废过程中所产生的有效的、额外的费用,均按金额由客户自行承担。(如登报费、处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