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锅炉、工业锅炉、燃气采暖热水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参照本标准中燃气、燃油工业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GB 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25034 燃气采暖热水炉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JJG 968 烟气分析仪检定规程
DB11/ 1195 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开展治污减排行动,成都将严格企业监管,市控及以上涉气企业制定年度“一企一策”减排方案,不能完成减排治理目标的冬季一律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全市水泥、玻璃、钢铁生产行业企业限期制定并实施低排放工作方案,每年时段实施错峰生产;加强电力、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管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改;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大力淘汰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规模以下生产企业,加快完成砖瓦、陶瓷等建材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有序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水污染原因及污水处理方法
含油废水主要来自石油、石化、钢铁、焦化、煤气发生站、机械加工等工业部门。除重焦油相对密度在1.1以上外,废水中的油污染物相对密度小于1。废水中通常存在三种油类物质。
(1)浮油,油滴粒径大于100µm,很容易从废水中分离出来。
(2)分散油.油滴粒径介于101-1000µm之间,真漂浮在水中。
(3)乳化油滴粒径小于10µm,不容易从废水中分离出来。由于不同工业部门排放的废水含油量差异较大,如炼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含油量约为150-1万mg/L,焦化废水中的焦油含量约为500-800mg/L,煤气发生站废水中的焦油含量可达2000-3000mg/L。
因此,含油废水的处理应使用隔油池回收浮油或重油,处理效率为60%-80%,出水含油量约为100-2000mg/L;废水中的乳化油和分散油难以处理,因此应防止或减少乳化。其中一种方法是在生产过程中注意减少废水中油的乳化;二是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泵的数量,以免增加乳化程度。气浮法和破乳法通常用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