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甬经信节能〔2013〕293号)和《象山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象经信〔2012〕35号)及《关于开展工业能评项目节能竣工专项验收工作(第二批)的通知》(象经信〔2016〕4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16年4-8月份对全县2014年底前获得县级节能审查批复、且未进行竣工验收的42个工业能评项目开展了节能竣工专项验收。经第三方节能中介机构现场审核验收,实际已竣工投产项目为32项,在建项目6项,取消项目4项。现将本次节能竣工验收情况(第二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单项节能工程
未纳入建设项目主导工艺流程和拟分期建设的节能工程,详细论述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单项工程节能量计算、单位节能量投资、投资估算及投资回收期等。
节能措施效果评估
节能措施节能量测算,单位产品能耗、主要工序(艺)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指标国际国内对比分析,设计指标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水平或国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