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防爆检测需要提供的资料: (1)防爆现场场所的面积; (2)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3)相应危险区域内的爆炸性危险物质的名称及其数据表(MSDS) (4)在用防爆电气产品清单,包括按安装区域和位号等信息 (5)各防爆电气产品的防爆合格证复印件 (6)有关防爆电气设备使用条件的说明性文件 (7)本质系统描述性技术文件 (8)有关安装质量的相关资料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时应注意:
1)应妥善保护隔爆面,不得损伤;隔爆面上不应有砂眼、机械划痕,不得有锈蚀层
2)隔爆接合面的紧固螺栓不得任意更换,弹簧垫圈应
3)隔爆型电机的轴与轴孔、风扇与端罩之间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
防爆电气设备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相关规定,电力设计应按照G058的有关规定执行。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选型。
(1)防爆电气设备的选项。除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的11区环境采用防尘结构(标志为DP)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及其他爆炸性粉尘环境11区均采用尘密结构(标志位DT)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并按照粉尘的不同引燃温度选择不同引燃温度组别的电气设备。
(2)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3)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绣蚀,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他油漆。管径为25mm及以下的钢管不应少于5扣,管径为32mm及以上的钢管不应少于6扣。
(4)钢管配线应在下列各处装设防爆挠性连接管:电机的进线扣,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
(5)在20区,21区和22区内不宜用移动式电气设备。若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导线应选用YC或者YCW橡胶电缆。
注:G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将粉尘爆炸场所分为10区和11区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规范》将粉尘爆炸场所分为20区,21区和22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