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包括的要素
(1)标题;
(2)收件人;
(3)引言段;
(4)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段;
(5)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6)内部控制固有局限性的说明段;
(7)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段;
审计报告的要素
1、标题
包括内容: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事项(类别);审计期间;其他。
2、收件人
内部审计报告的收件人应当是与审计项目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的机构或个人。
包括:
(1)被审计单位适当管理层;
(2)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会或者组织中的主要负责人;
(3)组织管理当局;
(4)上级主管部门的机构或人员;
(5)其他相关人员。
3、正文
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建议;其他方面。
4、附件
内部审计报告的附件——是对审计报告正文进行补充说明的文字和数字材料。
包括:
(1)、相关问题的计算及分析性复核审计过程;
(2)、审计发现问题的详细说明;
(3)、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责任人的反馈意见;
(4)、记录审计人员修改意见、明确审计责任、体现审计报告版本的审计清单;
(5)、需要提供解释和说明的其他内容。
5、签章
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由主管的内部审计机构盖章,并由以下人员签字:
(1)审计机构负责人;
(2)审计项目负责人;
(3)其他经授权的人员。
6、报告日期
审计报告日期一般采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送出日作为报告日期。
将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视为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在这种处理方法下,被审计单位仍被视为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即采用通用目的编制基础编制报表。如上所述,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法定财务报表)应当包括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