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企业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新内容,加盖企业公章,整理相关工作章程、股东会议决定、承诺书等,还有企业相关证件,例如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明;
4、更改税务登记证(由税务局办理);
5、更改银行信息(由基本开户银行处理)。
变更公司地址 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 3、新地址的产权证明(产权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及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局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