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堂:在法堂之后,两堂实际上为一座建筑物的前后两个部分,前者为法堂,后者为照堂。寺庙的“主持”如果事情多,就由级别次一等的主持说法,因此不在僧堂(法堂)而在照堂进行,因此设法座。此地在僧堂之后,光线不太好,因此取名“照堂”,希望阳光(佛光)普照之意。这里也是寺庙管理人员如向僧人发布消息、处理事务之所。
监院是寺院的总管,地位仅次于方丈。早期的寺院两者的区别在于:方丈是德高望重学问高深的僧人,该寺院的精神领导;监院是该寺院的高行政长官,寺院的实际管理者。唐代以后,对监院的选拔往往既强调有学问、懂法,又能认真办事的僧人来充当,监院与方丈的职责开始混同。
从文化方面来看,寺院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社会文化设施,在文物保管、旅游观光、图书收藏、外交、文艺、园林、医疗、武术等多个方面,都有其不容忽视的文化价值,中国大型佛寺多建于通都大邑、名山胜地,有“天下名山僧占多”之说。寺院装扮祖国山河点缀名山胜景,是具有游赏价值、丰富文化内涵的不可或缺的人文景观,那红墙黄瓦、雕梁画栋、飞檐塔影、暮鼓晨钟,与历代僧人精心培植的园林花木相辉映,与自然景观结合为一体,提供给人们一种超凡脱俗的清净境界,所谓“僧寺无尘意自清”,使人在赏心悦目中默受佛光法雨的沐浴重陶,得到清凉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