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鉴定是文物鉴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任务不单纯是鉴定其真伪,还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断时代,二是识窑口,三是辨真伪,四是评价值。项有些内容相互交叉,性质近似。第四项则主要是评价陶瓷的历史、艺术、科学研究方面的价值,为进一步的科学研究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鉴定陶瓷有两种方法:一是使用科学手段确定古陶瓷的时代、窑口、真伪和价值;二是凭借考古和实践经验,用目测、手摸等方法断定其时代、窑口、真伪和价值。科学手段需要借助于科学仪器和精通知识的技术人员方能进行。用目测、手摸等方法鉴定古陶瓷的科学依据有三条:一是纪年墓出土的文物,二是考古发掘的文化层,三是陶瓷本身的确切年款。依据上述三方面提供的陶瓷文物资料,对其造型、纹饰、胎釉及工艺诸方面进行综合排比分类,便可摸索出规律。
仿古:仿古代陶瓷生产,早出现于元代。如元代仿宋代钧窑,南北方瓷区都有生产。再如元代霍县窑仿宋代定窑,亦属仿古。但从历史发展角度看,元代的仿古也可看作是对前朝陶瓷生产的继承和发展。而明、清时期的景德镇的仿古陶瓷生产,才是真正的仿古,它主要是仿历史上的诸大名窑产品。如永乐时仿哥窑;成化时仿汝窑;清雍正、乾隆时仿官窑、钧窑产品等等。这些仿品都仿得很成功,但大多署本朝款识,也有不署款的。此外,尚有明代仿明代、清代仿明代、清代仿清代的产品。如成化有仿宣德产品的;嘉靖、万历有仿成化产品的;天启、崇祯有仿宣德、弘治、正德、嘉靖、隆庆产品的;康熙、雍正、乾隆有仿永乐、宣德、成化、正德、嘉靖产品的;清晚期又有仿康、雍、乾产品的等等。这些仿品大多署所仿朝代款识,也有少数署本朝款识的。
上述这些仿古陶瓷多是应宫廷需要而烧制的官窑产品,工艺规整、质量精良,在仿古过程中还有不少创新。鉴定这类瓷器要把握两个标准:一是被仿时代陶瓷的特征;二是仿制时代陶瓷的特征。只要把握这两条原则,反复比较,自可识其真伪。如宫中旧藏成化盖罐,其盖多为雍正仿配的,二者外观近似,但雍正仿品釉色略偏青,成化则釉质滋润,仔细观察就会看到二者的微小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