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上,电影通过光化学过程记录在赛璐珞胶片上,然后通过电影放映机放映到大屏幕上。当代电影在 制作、发行和展览的整个过程中通常是完全数字化的,而以光化学形式录制的电影传统上包括类似的光学配乐(口语、音乐和其他声音的图形记录,这些声音伴随图像运行沿着电影的一部分为它保留,而不是投影)。
另一个主要的技术发展是引入了“自然色”,这意味着颜色是从自然中以摄影方式记录下来的,而不是通过手工着色、模板着色或其他任意程序添加到黑白印刷品中,尽管早的过程通常是产生的颜色在外观上远非“自然”。虽然有声电影的出现很快使无声电影和戏剧音乐家过时了,但彩色逐渐取代了黑白。关键创新是引入了三色带版本的Technicolor过程,1932 年用于动画卡通,然后也用于真人短片和一些故事片中的孤立序列,然后在 1935 年用于整部故事片,贝基夏普。过程的费用令人生畏,但有利票房收入增加形式的公众反应通常证明增加成本是合理的。彩色电影的数量逐年缓慢增加。
在 1950 年代初期,黑白电视的普及开始严重抑制北美剧院的上座率。为了吸引观众回到剧院,安装了更大的屏幕、宽屏处理、极化 3D 投影和立体声被引入,更多的电影是彩色的,这很快成为规则而不是例外。一些重要的主流好莱坞电影直到 1960 年代中期仍在制作黑白片,但它们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彩色电视接收器自 1950 年代中期开始在美国上市,但起初它们非常昂贵,而且很少有彩色广播。在 1960 年代,价格逐渐下降,彩色广播变得普遍,销售量激增。支持颜色的压倒性的公众判决是明确的。黑色和白色薄膜的终乱舞曾在十年中期被释放后,所有好莱坞电影制作的颜色被摄制,只有在“”制片人如坚持做平常例外彼得·博格达诺维奇和马丁·斯科塞斯。
世界另一边的苏联,自立国起就特别重视电影的意识形态功能,积极培养了一批具有才华的电影人,由库里肖夫、爱森斯坦、普多夫金等为代表的苏联电影学派,提出了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导演创作理论:蒙太奇理论,并用之于创作实践,实施导演中心制原则,不朽之作《战舰波将金号》等就是这一理论的实践成果。
电影作者论是导演研究的重要理论,对导演实践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该理论由法国新浪潮主要人物:特吕弗、戈达尔、夏布洛尔等人提出,主张电影像小说、音乐、绘画一样是一个人的作品,即电影作家——导演个人的作品。不是所有导演都能称为“作者”。电影作者资格包含:(1)在一批影片中体现出导演个性和个人风格特征,把个人的东西带入题材,导演不是一个执行者。(2)影片应具有某种内在涵义,是后天形成而非先前存在的。(3)电影作者是对电影制作全面控制的人,无导演、编剧的区分。戈达尔、特吕弗、安东尼奥尼、费里尼、希区柯克等人是电影作者的代表人物。具备电影作者论资格所拍的电影才是“作者电影”。作者电影与类型电影相对,也称艺术片。作者论的实质是强调电影导演是主要创作人和终定稿人,其判定依据是导演对作品的控制。
电影是一种以现代科技成果为工具与材料,运用创造视觉形象和镜头组接的表现手段,在银幕的空间和时间里,塑造运动的、音画结合的、逼真的具体形象,以反映社会生活的现代艺术。电影能准确地“还原”现实世界,“展现”虚拟世界,给人以逼真感,亲近感,宛如身临其境。电影的这种特性,可以满足人们更广阔、更真实地感受生活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