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职称申报条件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素材仅供参考学习:
1.技术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书
2.书和自我学习材料 3.继续教育 4.表作篇(要求完整论文原文)
5.现任该技术职务书 6.破格晋升审批文件 7.其他论文(作者或著),如有多项请依次类推。
8.企业获参加社会实践 9.重新确认文件
10.科研项目(扫描立项文件、结题文件或材料、鉴定书、获奖情况、成果内容及推广应用情况等材料)
11.教材、专著或者译著(扫描封面、封底、目录、教材、专著或译著页和有摘要的部分
12.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扫描件按证书的重要性排序)
13.职称相关的材料(比如工作考核表、、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高校教师培养青年教师情况表、年度考核表、教学年度考核表、研究生课程进修合格成绩、其他材料
14.连续一年天津市缴费记录2020年天津职称改版升级了,实行电子化证书 2020年1月根据天津市通告,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实现了电子化,【书】有了新的变化。
全面启用技术职务任职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版证书,原纸质版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不再补办。那么电子证书如何发放?原版纸质证书还具有效力吗?
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组建的职称评审会(含职称自【主评审会】)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经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参加市和行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以考”职称考试并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
申请时间: 各职称评审会(含职称自主评审会)组建单位在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工作日内,通过天津市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评审通过人员信息; 用人单位将【自主聘任】取得职称人员信息报送业务主管部门。
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各职称汇总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核对上述人员信息,信息无误的,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证书。
上述人员可登陆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证书效力: 电子证书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书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表明持证人具备相应系列、层级的技术职务任职,可作为本市技术职务聘任(聘用)、继续教育、执业注册等的有效凭证。电子证书的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原持有的纸质版天津市、中级、初级技术职务任职书继续有效,持证人无需更换。 自2020年1月1日起,原纸质版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不再补办,由相应职称评审会组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职称,根据档案资料开具职称评价结果查询单。